城市 | 纽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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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样算是了解一座城市的最佳方式。有人说必须要住上一阵子才能了解,可是拿纽约为例,住在上东区和法拉盛想必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如果把人类对一座城的了解想象为一个多维的坐标,根据停留时间和体验深浅的不同,每个人在这个坐标上占据不同的位置。当足够多的样本出现,我们对这个城市的了解渐渐丰满。那么,就从纽约开始吧。

拥挤的都市

只去过纽约两次,加起来时间不到一周。数码相机记录了上面那张照片的拍摄时间:EST 2013:05:24 10:22:55。我对纽约的印象就像这张照片:拥挤的、黑白的。2010 年曼哈顿区的人口密度为 25,846 人每平方公里,是全美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做下对比吧,2012 年,北京最密集的西城区,25,469 人每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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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 (City of New York) 有五个行政区:Manhattan, Bronx, Brooklyn, Queens 和距离它们有点距离的 Staten Island。如果你常看美国影视剧,应该对这几个区有一些刻板印象:Manhattan 住着有钱人、Queens 多移民、Brooklyn 多嬉皮、Bronx 为黑人区。

纸上纽约

关于纽约的文字很多,但最有名的一定是 E.B. White 老师的《Here is New York》。也正是重读这篇文章,让我有冲动要写这座城市。其实我哪有什么资格和立场讲纽约,权当是一个过客的「行前攻略」罢。

回到《Here is New York》,虽然这篇文章写于 1949 年,但很多文章里对这座城市的描述到今天也还适用。比如文章里说,纽约像是由各个小社区集合而成的城市,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则。

66 年过去了,纽约每天都有新的变化,但很多社区的文化氛围依然维持了很久之前的样子。比如 Manhattan 的上东区 (upper east side, 中央公园东) 一直都是被上流社会的人群占据,而上西区的人则多被认为是年轻文化精英的聚集地,当然,这与哥伦比亚大学在这个区域有关。Greenwich Village 依然如 1949 年一样,是一个较专注于艺术的区域。

舒国治在有篇文章把纽约唤作「外地人的天堂」,大意是说作为过路客的我们只是看到纽约外表的光鲜亮丽而体会不到当地人的一些挣扎。摘一段感受一下:

他不知道Hell’s Kitchen在哪里(虽然离他住的旅馆只隔几条街),也有些公司朋友住在 Tudor City 这个四十二街东边尽头的公寓群裡,但他去过连许多纽约客都没有去过的自由女神像脚底。他不但去过有名的中央公园、华盛顿广场公园,还去过格拉姆西公园(Gramercy Park)这个只许左近居民用钥匙才得进入的「私园」;但即使如此,他仍然不知道这个尊贵雍容之区旁边存在著不少供穷苦老人栖身的 SRO 长期旅舍(Single Room Occupancy,单身旅舍,有的人一住数十年,每月付八、九十元,房间只容一床,往往臭不可堪)。

—— 摘自《外地人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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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多少移民驶入纽约港、看到这座自由女神像,他们操着不同的口音大声喊:America!多少人的美国梦开始于此。常有人说纽约的魅力在于她的包容性,所以我们用「大熔炉」来形容她。包容是一个很温柔的词汇,事实上,纽约的包容更多的表现形式是她的不在乎。不同种族背景、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不同个性的人们通通都聚在这里,再奇怪的你,也变得稀松平常。一切的行为都脱离了传统的束缚。所以 E.B. White 在《Here is New York》里说,对纽约最常听到的概括是:「It’s a wonderful place, but I’d hate to live there.」

艺术纽约

纽约最不缺的或许就是艺术家。艺术家是国内的翻译,英文是 Artist, 更准确的翻译或许是「手艺人」,这点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也提过。书里还提到 80 年代画家们租不起曼哈顿的 Loft, 所以开始往南移动,也就是 Chelsea 区,位置在上西区南边一些。2004 年纽约政府花 5,000 万美金将废弃的铁轨改造为现在的 High Line Park, 成为文艺青年去纽约的必观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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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lsea 区街头有各种的涂鸦,几乎每条街都有画廊。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第一篇就讨论了艺术家与画廊的关系,而且书里他一直强调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需要艺术,艺术需要钱,很多很多钱。」他说他留在纽约,是为了可以随时看到那些画,大都会博物馆、现代艺术博物馆 (MoMA) 等等。80-90 年代的纽约,接纳了很多华人艺术家,那批人中包括李安、姜文、冯小刚、陈凯歌、艾未未、顾长卫、北岛、谭盾等。

大都会和 MoMA 各去了两次,每次都是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却仍然有很多没有看到。突然开始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趋之若鹜地想要去纽约,为什么那么多艺术家再挣扎也要坚持在纽约,为的就是这些精神食粮吧。除了画展,纽约还有数不胜数的话剧、音乐会可以欣赏。下班之后能听一场爵士,光是想就觉得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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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纽约

说起大都会博物馆,门口的台阶在美剧《绯闻女孩》中出镜率颇高,是 Queen B 跟她的小跟班儿们商讨计策的根据地。在纽约,好像随便找一个人拍照都可以拍出些故事。一个证券交易员这么做了,他辞了工作用相机拍下住在纽约的人们,发在脸书和 Tumblr 上。后来他的照片集结成了一本书,叫作《Humans of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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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着可能性的城市。2011 年跟艳姐一起来这边,她去 Soho 区逛街 (Soho 有很多独立设计师的店铺,常能偶遇时尚圈的大咖),我一个人在 Chelsea 区散步。八月的纽约,有风有树荫不觉得热,路上没什么行人,不知不觉我从 Chelsea 走到了 Greenwich Village,遇见《老友记》中那栋剧情转场时常出现的楼。

有很多美剧的背景都设定在纽约,其中包括情景喜剧《宋飞传》、《老友记》、《老爸老妈浪漫史》、《破产姐妹》(背景设定在布鲁克林的 Williamsburg 区),还有经典剧集《欲望都市》、《广告狂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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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们是偏爱纽约的,因为她的多元简直就是故事发酵的好地方。从伍迪·艾伦到马丁·斯科塞斯,再到在《纽约,我爱你》中合作的 11 位导演,再到话唠三部曲女主角朱莉·德尔佩自导自演的《2 Days in New York》,每个人心中似乎都有一个纽约故事。然而,或许是因为对早期的电影记忆不深,反倒是提到纽约,总想起凯瑞·穆里根在《Shame》中演绎的那首《New York, New York》,性感而动人。纽约,The City that Never Sleeps。

一座城太难讲述,写了删删了写,我终究是给自己挖了个坑。不管了,写都写了。至于看没看完、喜不喜欢,是你的事了。

由 Hexar AF 试机卷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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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Hexar AF 试机卷的第一张。虽然是一张废片,可却说不上来由得喜欢,或许是因为它「很有夏天的感觉」吧。拥有这台巧思,已经是三个月以前的事情,昨天刚收到试机卷的照片,差不多一半儿还算能看。毕竟是一台小傻瓜,拍起照片来除了构图和光线几乎不需要想什么。每张照片都有记忆,即使它是一张废片。说是废片,有显像的部分色彩还是挺好看的,西瓜真是上镜的水果。说起来在这个数码时代,可是有不少人喜欢加漏光的滤镜营造过曝的效果喔。

前阵子陆续地看完了荒木经惟、杉本博司和森山大道老师的书,从文字上看三位老师风格迥异。用个过时的网络用语区分类型:杉本博司老师是文艺青年、森山大道老师是普通青年、荒木经惟老师就是… 嗯,三位老师我都很喜欢,可看得最多的或许还是荒木经惟吧。杉本博司老师在《直到长出青苔》中与自己对话,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问:相机和人类的眼睛,在看的方法上有什么不同呢?答:不同的地方是,相机虽会记录,但没有记忆。」

试机卷用的是最普通的 Kodak ColorPlus ISO 200,其实对于 Hexar AF 来说 ISO 100 的卷会更合适,因为快门速度最快只能到 1/250,所以白天的时候基本用不了 F2 的光圈。我配了一个 ND4 的滤镜,所以白天的拍摄也还算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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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卷儿里 36 张照片,时间跨度三个月。先是拿到手跟蔡妹吃饭试了一张,然后 Team Building 带出去拍了几位同事的肖像。接着回上海看牙齿,顺便约看的梵高展刚好在中共一大会址那边,便顺手拍了几张老上海。回北京后,好容易跟蔡妹一起要去拍向日葵,结果花儿没了,而且因为相机没电只拍了一张就收工了。后来发现不是没电而是滤镜那边没拧好才出现的 Err 报错,而且 Hexar AF 偶尔会出现装了滤镜对焦失灵的情况。这一卷的后 12 张全部在办公室内完成,成片率低。可能因为室内的光线问题,有好几张完全虚焦,只有一张大花还算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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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啦,不是有只猫就可以假装荒木经惟老师的。但是我开始想玩儿胶片的确是受到他老人家的影响。他在《漫步东京》那本书末尾提过说玩摄影一定要用胶片,数码不算数。荒木经惟对数码摄影的态度我们都是了解的。嗯,写到这里,我觉得还是得把他的原话呈现一下才好。从床上爬起来找到书里的句子,一个字一个字敲给你看。

不必勉强通过摄影试图表达什么,因为城镇与巷道都清楚地说明了一切。况且照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拍得平凡无奇才有韵味。不必考虑太多,凭直觉按下快门就对了,记得一定要随兴之所至,因为摄影机会好好地帮我们看着,所以没问题的。摄影的最高境界,不就是这么回事吗?只不过,以数码相机随手拍下的不算哦。必须先让被摄体的影像烙印至底片上再显像出来,这个过程是绝对不可省略的;换句话说,一定要经历这段「魔爱」互动的缓冲,这是为了让摄影师捕捉与被摄体之间的「逢魔时刻」,唯有留出这段空档让双方呼应吐息,摄影师才得以看见被摄体真正的内在。——节选自:荒木经惟《漫步东京》阿夜 译

对,就是他说的「逢魔时刻」把我拉入了胶片的世界。因为自己不会冲洗底片,所以可能我体验到的「逢魔时刻」并不那么完全,但我的确觉得从拍下到看到这段时间的空档很美妙。今天在推特上笑说每次看到冲扫出来的照片都有一种「天呐,我竟然拍过这么好的照片!」的感觉,真得感谢这个时代还在认真做胶卷冲扫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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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别胜新婚?不知道能否这样形容从拍摄到显像中间的等待时间,怪怪的,但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试过你就知道。荒木经惟老师还说过,一张照片成功与否,并不是器材有多好,而是你与被摄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我很认同。每个人都有他最好的角度,你需要跟他建立联系才能找到那个角度。回想了一下我拍过的姑娘们,按下快门的瞬间,的确是我觉得她们最美的时刻,就像上面这张一样。

据说黑巧思是非常适合街拍的机器,一方面因为街拍是 35mm 镜头的本命,另一方面因为它有个静音功能,而且长相也比较低调,不如银巧思那么引人注目。插个题外话,有人说 Ricoh GR 适合街拍也是因为长相不入眼,会让被摄者防备心不那么重,看到这个评价不禁笑出声,当下还挺替 GR 抱不平的,但 GR 这种内涵机哪需要什么亮骚的长相证明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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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拍摄于上海地铁七号线,真是个奇怪的与路人合影的方式。在摄影论坛看过 Hexar AF 黑白卷迫冲的一系列地铁人物照片,很棒。这张照片是随手拍的,也不记得当下是什么心情,但看到冲扫出来的相片还是很惊喜的。大概是我的错觉,总觉得胶片摄影中人的眼神更精确,像是定格在上个眼神到下个眼神的瞬间。

Hexar AF 真是个不错的机器。在它之前,我借过朋友的一台 Olympus Om2n 玩儿,成片效果也很不错,改天有机会再聊。对于胶片摄影,我只是个刚入门的学徒。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到能够独立完成拍摄及冲扫程序的那一天,我都只能算是一知半解。

最后,你可以访问我在 Flickr 上的 Hexar AF 相册 查看更多黑巧思拍摄的相片。嗯,希望它是个会时常更新的相册,欢迎交流。

完美结局

即便 18 年后的今天看 1997 年上映的《我最好朋友的婚礼》,还是为自己作为观众的自作聪明而惭愧。影片始于男女主角间的一个约定:若 28 岁仍然男未婚女未嫁,便与对方结婚。没错,大概就是「互为备胎」的意思。聪明的你一定知道,之所以会有故事,一定是有一方将另一方抛弃在了奔三路上。在这个故事里,女主 Julianne (Julia Roberts 饰) 是被抛下的那一个。更惨的是,不仅被抛下,还要帮着张罗男主 Michael (Dermot Mulroney 饰) 的婚礼。明明大学时 Michael 是死缠烂打的一方,明明痴痴爱了她 9 年,说有新欢就有新欢,这口气怎能下咽,所以女主抱着抢婚的心态从纽约赶到了芝加哥。

看惯好莱坞 Happily Ever After 模式的我们,早已料定这是个俗套的故事,并等待影片结束时内心可以飘过那句:「看,我就知道是这样。」提醒你,可别高兴得太早。为了破坏准新郎与准新娘 Kimmy (Cameron Diaz 饰),Julianne 可谓是煞费苦心,而且也算是有收效。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这个电影怎样结束才算是「大团圆」?我们来看一下几种可能性:Michael 和旧爱 Julianne 破镜重圆?Michael 与富家千金未婚妻 Kimmy 情比金坚百拆不散?Michael 在两难的境地谁也没选决定去找寻真我?结局还能有更多种,不一一列举。所以,旧爱 vs. 新欢,你站在哪一边呢?你觉得,到底哪一方是真爱?

在影视剧里,编剧让谁是真爱谁就是真爱。《我最好朋友的婚礼》不难看的地方就在于,你不太能猜到编剧站在哪一边,好像每隔十分钟剧情的走向就会有一些变化。就好像编剧面前摆了一架天平,Julianne 和 Kimmy 各占一边,左边戏份重了编剧就往右边加点儿,右边戏份重了再往左边加,一来一往构成了整部戏的节奏。费尽周折的拆散究竟有没有成功要你自己看过才知道,不过那句老土的话怎么说来着,生活远比电影精彩。你经历的和听过的爱情想必不会少,你又能准确判断哪一个是真爱呢?

真爱,是一个放在谁身上谁就会发光的光环。就像某娱乐记者在评价一位女明星时说的:「别人抢姐妹的男朋友就是不要脸的小三,而姐妹抢别人的男朋友就是真爱。」爱情里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先来后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完美结局,不过都是编剧营造出来的假象罢了。你有没有想过,男主与女主在一起的那一刻,便意味着男二或女二要躲在某个角落黯然神伤。是喔,有谁会认真去想那些配角的人生呢?

记得看完《泰坦尼克号 3D》,我开玩笑说,即使 Jack 活下来,他和 Rose 可能也会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所以,完美结局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某一瞬间的一种让大家都满意的状态。观众不在乎后续的故事,只要幕布落下时主角们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就好。完美结局放在童话故事里,大概就是: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记得有段时间流行童话结局续写,写灰姑娘与王子吵架、白雪公主跟老公冷战,总之就是把柴米油盐拉入童话故事,让读者意识到:哦,这才是生活。

童话结局大多美好,所以歌里才唱它们「都是骗人的」。然而,对电影结局我们有不一样的期许:有时候希望它接近真实,有时候又希望它可以完美到不真实,给艰难的人生带去一丝慰藉。又或许,我们并不在意结局究竟是怎样,Michael 选择 Julianne 还是 Kimmy 其实又有什么紧要,我们只是想在 100 多分钟的时间里,从那些人物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好了,看完《我最好朋友的婚礼》的你,不妨告诉我,你在谁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呢?

电影:My Best Friend’s Wedding《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第一本书

人们常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说的是我们的人生观很大一部分是在小时候就被决定的。年会的时候,崔阿姨讲她的梦想:一个有书、有花、有音乐的美好世界。说到她小时候读的第一本书,《宋氏家族》,为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琢磨,一个人读的第一本书对他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呢?

小时候看的第一本书应该是《安徒生童话》,被里面的好几篇故事吓得不轻,现在想来实在不太适合小孩子读。之后还读过一本《德国童话》[1],里面有个故事说一个吹笛人把小孩子吹到河里去了,也是给了我很深的童年阴影,以至于我把那本书高高地置放在书架的最上层,很长时间都不敢再打开。但这些书并没有给我「打开新世界」的感觉,真正给我的三观造成影响的书应该是《基督山伯爵》

这套书(分上中下三本)是一位男同学借给我的,到现在我还很感谢他。书里跌宕起伏的剧情实在让小时候的我大开眼界。基督山伯爵可能是我对「侠客」最早的认识,坚强隐忍、惩恶扬善。具体的情节已经记不太清了,但读到剧情转折时在台灯下体验到的惊心动魄仿佛还很新鲜。所以说,长久留存的不是某个人或某件事,而是某种感受。

我们的第一本书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本书,它带给每个人的感受也并不一样。但相似的,是这第一本书带给我们的「好奇心」,对这个世界不同领域知识的好奇,以及对不同感受和体验的好奇。第一本书带来第二第三本书以及更多更多的书。我们都知道爱因斯坦画的那两个圈儿,周长越大感受到的未知越多、越不敢对一些事情说绝对。

知乎上有人问为什么自己不爱读书,我答说因为没有遇上对的书。这个回答简直就是废话,但如果你遇到那本对的书,你就懂了。到今天,我还记得《基督山伯爵》的最后一句话,说:「人类的一切智慧包含在两个词里,那就是等待和希望。」我觉得他说得对。

注:[1] 这砣豆瓣条目封面是没错但目录信息真的好鬼扯

悲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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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6th 2014 / Beijing / 看戏:《柔软》at Baoli Theatre

这张是 2010 年《柔软》首演时的海报。到昨天晚上,总算是补齐了孟京辉和廖一梅老师的悲观主义三部曲。《恋爱的犀牛》《琥珀》、《柔软》时间跨度超过十年的三部剧,一部比一部更让人难受。好的作品会让人「舒服」得不那么舒服。这形容听着别扭。我是想说,好的作品让人觉得享受,但细想又感到害怕。它们让你面对那些内心存在但平日里不敢掏出来看的恐惧。

每个人都很孤独,在我们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这句大概是《柔软》中最出名的台词,剧中女医生(郝蕾饰)说的话。想起林志炫的有句歌词这么唱:「有心领神会互相了解的愉快,这就是爱。」东东枪老师曾说这是所有对爱情的定义中最打动他的。人是多么孤独的生灵呀,那么渴望被了解。这句台词不像「一切白的东西和你相比都成了黑墨水而自惭形秽」爱得盲目,也不像「因为你,我害怕死去」爱得揪心,它爱得那么平淡却比那些执着更难得到。

我们都在寻找遇上了解,可是更多的时候,就像一个沙漏,翻过来翻过去,流逝的都是时光。

遇到了解是那么难,以至于我们寻寻觅觅、兜兜转转,大多只是白忙一场。剧里还说「婚姻关系只是所有人类关系中的一种,不比别的关系更好,也不比别的关系更坏」,所有的关系莫不如是。三部戏里,每一个角色都是孤独的,他们渴望着与另一个孤独个体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却又在那段关系中发现一个更孤独的自己。

所谓「悲观主义」是在说「孤独本是生命的常态」吗?Ah, solitude, such a beautiful word. 看完《琥珀》写的那篇日记的最后我说:「如果是你,要怎么选呢?或者,我们从来都没有选择的权利。」真巧,《柔软》里女医生对她的病人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病人苦笑:「真的是我的选择吗?」这也是悲观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吧。

「悲观主义」说生命的孤独、说爱情的自私和痛苦、说我们没有选择、说人类走投无路。但这三部戏,所有的主角都没有认命。他们是偏执狂、是自私鬼、是精神病,但都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不孤独」的渴望。他们可都是些单纯的人呢。单纯的人,就像犀牛一样珍贵。用身体每一个器官柔软得感受到的炽热,封存上亿万年,便是最美的琥珀。

打我的头,打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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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2 2014 / Beijing / Play: Amber at Baoli Theatre

昨天在保利剧院看了《琥珀》,演员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空中花园谋杀案》里的熟脸儿。可能是因为坐得远,也可能是张弌铖老师有些小紧张,中途出了几次戏,但总还是没有太失望。「七张床」的那场戏,听见后排三个女生哭泣的声音,其中一位边哭边问了句:「我为什么会哭呢?」唔,因为有共鸣吧。

将近三小时的戏,一直看得比较平静。终于有些快哭出来是在最后一场戏,听到高辕说:「打我的头!打我的头!」经过各般身体与内心的折磨,高辕醒来,对小优说: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要杀死我,他用枪抵着我的胸口,我大叫着:打我的头!打我的头!不要碰我的心,我的心是小优的,我要把它留给她。

这位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还说:「因为你,我害怕死去。」孔雁的声音很有辨识度,好听、温柔,但她的沈小优缺了那么一些纠结和狂放,有一些放不开。而张弌铖的高辕大概因为紧张而有些不那么浑然天成。至于姚妖妖,刘爽饰演的角色总是容易出彩些,漂亮。其他的老师们也都很棒,希望杨佐夫的手指头能快些好起来。

「打我的头,打我的头」是在宣告心已经有了归属。谁能想到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也能有天心有所属呢,谁又能知道他的爱情是因为对林一川心的嫉妒还是因为对无法掌控自己情绪的恐惧?

想起最近读的书,《月亮和六便士》。已经很久没读这么好看的书了,看的过程中想快快看完又有些舍不得。主角思特里克兰德(据说原型是高更)抛弃了原有的生活画画,虽然到死也没有从画画这件事里得到什么物质上的回馈,但看起来精神上已经获得了满足。《琥珀》里高辕的恐惧正是思特里克兰德想逃避的。思特里克兰德这么说: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

他把爱情说成是「人性的弱点」。高辕正是因为爱上了小优,才开始暴露自己的脆弱,开始被欲望支配。而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生也经历了转变。不同于高辕从小混混变成痴情男,他从交易员变成生活还不如小混混的流浪艺术家。看起来,人类总要被一些什么控制,高辕选择了爱情,思特里克兰德选择了他眼里的美。

如果是你,要怎么选呢?或者,我们从来都没有选择的权利。

当我们看电影的时候,我们在看什么

看一部电影是一件事,看另一部电影是另一件事。

看《星际穿越》,我期待从一个科幻的故事当中看到另一种未来的可能性,看到超越当下人类生存方式的可能,我想看到同《2001:太空漫游》一样的恢宏大气。169 分钟之后,我看到了对我来说并无价值的太空知识科普和即使到了外太空依旧损人利己的人类。所以我给影片三颗星。

而看《马达加斯加的企鹅》,我希望从中得到的是简单的快乐,不需要符合逻辑的剧情和多么深刻的人生道理,好笑就够了。观影过程中我笑了也感动了,最后也给了三颗星。

都是三颗星,这两部影片的好坏就可以划上等号了吗?显然不是。三颗星并不是对电影本身的评价,更多的是对「电影是否符合预期」的打分。每个人对电影预期的不同构成了评价的差异。电影的大众评价标准,是由社会中大多数人对电影的预期决定的。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我觉得好的电影应当有:有趣的故事、几个鲜活的角色、一些合乎逻辑的联系、合理的呈现方式和不那么乏味的叙事角度。说白了,电影就是一门讲故事的艺术。如果没有好的故事又想成为一部好电影,那就必须有一个异常牛逼的视角,比如《生命之树》,但这样的片注定不会成为「公认」的好电影。

我们以大众的标准来看《星际穿越》,它理应是一部好片。对它的失望源于观影之前的高期望。不论这种期望是由什么堆积起来的(或许是作为科幻迷的知识构成、或许是对诺兰导演才华的信任,又或许是被前期宣传的舆论所影响),总之你在看片前有了超出「讲一个好故事」之外的期待。看到影片的时候,一切都太意料之中,没有你要的「哇」。

当我们看电影的时候,我们在看什么呢?其实我们是在期待一些超出预期的事,期待那些只有大银幕可以带给我们的惊喜。期待电影可以给现实生活一个解答,期待电影可以带来一种全新认识事件的角度。就像叔本华说的:「Talent hits a target no one else can hit; Genius hits a target no one else can see.」作为凡人的我们,不过是想通过天才的导演们,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世界罢了。

外国的月亮比较圆

用官号发了一条微博,关于 LGBT 群体在好莱坞被歧视的现状研究,底下有热心的网友评论,大意说根本没有必要担心,因为在美国歧视同性恋是要吃官司的,所以怎么会有歧视呢?不知道持有这种想法的中国人有多少,借着这条评论,来聊聊「外国的月亮是否真的比较圆」。

这位网友的逻辑显然是错误的,「歧视同性恋会吃官司」是绝不能推出「美国对同性恋没有歧视」这个结论的。歧视,并不会因为法律的存在而消失。相反,正是因为有歧视,才催生出了法律。即便是在美国「已经被解放了的」黑人群体,在当下仍然常常感到被歧视。包括亚裔在内的少数族裔的命运,也一样,白人终究是主流文化。

Q1:为什么不留在美国?

回国之后,常被问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不留在美国?」提问者抛出的论据有:「美国环境自由,尤其你还做传媒这一行」、「美国空气好,适合养孩子」、「美国社会福利好,收入高」等。嗯,这些都是事实。选择留下与否,取决于你的理想是否可以在某地实现。我不认为我的个人价值会在美国的传媒业得到最大的发挥。关于文化背景的那一课,我要补的东西太多。作为美国社会的少数族群,想要往上走,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

跟美国的朋友聊天,漂亮的白人姑娘,她说女性在职场中相比男性,终究更难获得认同,事业中会碰到所谓的「glass ceiling」,即在政界和职场,少数族群和女性会碰到的无形的天花板。当然,在中国也有这些,但在这里我是主流文化的一份子,而不需要首先费力去融入一个几乎不可能进入的圈子。

有朋友开玩笑说:「出国之后,从『公知』变成了『五毛』。」受到的区别对待多了,也便知道这个世界大多数的规则都是相同的。生活中你实实在在接触到的是人,而不是法律。常看到网络上对美国自由社会的鼓吹,比如在美国停车有路边的 meters,自动投币计时收费。于是有人说美国民众高素质,停车都自觉交费而不因为没人监管而逃避这项支出。而事实上,美国的交警无处不在,7/24h 制的工作,一旦发现未交费的、违法停车的,贴条没商量。又比如说纽约地铁里是座图书馆,大家都选择了读书而不是刷手机,殊不知纽约地铁里手机是没有信号的,想刷也没有办法。

想起采访李泉的时候他说他已经过了「做比较」的年龄了,每个国家都有它所在的阶段,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个阶段扮演的角色。回来面试的时候,一位老师问我美国的新闻制度和国内的新闻制度有什么不同?这是个很宽泛的问题。一名普通的记者在美国的收入并不高。如果留在那里,我几乎可以想象未来二十年的样子:在一家 local 的报社或者电视台跑腿、采访、写稿,然后老去。回到那个问题,在美国就没有新闻审查吗?当然有。君不见《新闻编辑室》里那些将新闻理想放大的情节也被美国记者们羡慕着。一位教授甚至选取了第一季中的鸡血片段在课堂中给我们展示。所以你知道,对他们来说,那样的理想也不近。

要说美国真有什么令人羡慕的地方,我想是比较完善的制度和公民对规则的遵守和信任。美国就没有贪官就没有腐败吗?当然有,但是发现问题之后会有相应的规则出台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重要的是,他们为自己的权利在抗争。「维权」是他们很自然的意识。有歧视了,他们抗议,促成立法,从而被保护。一旦建立了规则,他们便不遗余力地去遵守。

Q2:中国让你失望吗?

中国人要顾虑的事情太多,环境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几十年间发生的事情,让我们对制度失去了信心、放弃了努力和抗争。的确,我们有框架、有束缚,但能不能试着在这个束缚当中再往前一步、再一步?而不是一直感叹:这个世界不会再好了。胡适先生说,给你自由而不独立,仍是奴隶。其实,自由的概念与民主是相悖的。

我不担心环境会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让我变成自己讨厌的人。独立的个人,在任何地方都是独立的。身在何处,并不会影响你的独立,独立是自己的事情。社会的规则不是靠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需要时间和一颗颗懂得独立思考的脑袋。现下人们心里积攒的愤怒太多,通通宣泄在了同类身上。看到城管被杀直呼大快人心,把对体制的愤怒转嫁到了个人,就像看到医患纠纷中医生被杀也有人叫好一样。所有人都被标签化,竖在一个对立面,成为靶子,真叫人寒心。我对这个社会有些失望,但并没有对它失去信心。

能不能一起努把力,而不是选择懦弱、选择逃避?我们或许没有力量改变体制的现状,但我们完全可以选择自己扮演的角色。我不讨厌「公知」,我讨厌他们中的一些人只会作一些无用、甚至错误的比较去鼓吹另一个世界,讨厌他们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不择手段。夏俊峰一事,对体制和法制的讨论都是积极和有意义的,但若在不知案件详情的情况下,仅仅渲染弱者的悲情色彩、鼓动民意,将杀人者塑造成「英雄」,这才让人感到悲哀吧。所以,在我选择的职业里,我会尽力做到真实。就像崔永元老师说的,你可以说允许你说的真话,也可以不说话,或者不说假话,唯一不能做的,就是说假话。

既然选择回来,就一定会认真将我的理想实现。即便最终无法实现,我也会离它更近。或许你不能揪出凶手,但也请不要做一个帮凶,或更可怕的,成为一个唆使者。

写文章

一篇文章只讲一件事其实是很难的。你必须要对这件事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呈现足够的信息量,而对这些信息量的展现又要不动声色,而不是强加硬塞给读者。若是评论性的文章,你还必须要有「独特的见解」。是信息量构成了文章的内容,展现的方式和「独特的见解」则是文章的风格。

某天微博上,庄雅婷老师分享了一篇长微博,是一位主持人写的专栏,拿微博上两个熟人的玩笑来作素材写「我的前任是极品」的主题。庄老义愤填膺说现在的专栏作者还真好当。专栏真的很不好写,前提是你必须是一个文责自负的、有节操的、加上有点理想的作者。除了你要足够「有货」之外,还需要有写得顺的灵感。写得顺也不行,还得要多改几次避免废话太多。一篇千字的专栏,洋洋洒洒写个一千五,废话删到差不多才可以交稿。

「对得起自己」是比「对得起读者」更难达到的要求。总不能对自己的文章都不满意,还拿出去骗钱吧,文字工作者的良心总还是要留着。不要拿废话去赚钱。基本上,完成了「对得起自己」也就无愧于读者了。记得威廉·辛瑟先生在他的书”On Writing Well”里说,作者要「自我」,而不是想着读者喜欢什么。你想别人的时候,就失去自己了。

写一篇真诚的文章太不易。好文章的积淀从来都不是一天两天的,三五年恐怕都不行。随便找一篇朱光潜老师的文章,我认为都可以作为好文章的代表,简洁明了,有见解、有道理、有事实。最近看梁实秋老师的小品,写得也好,有趣味。这样的好文章是多难得呢,只能说我写一辈子恐怕也写不到那种程度。

再说同行们,记者写文章。做一个好记者,写一篇合格的文章也并不容易。记者不是方方面都是专家,所以遇见不熟悉的题目会有很多功课要做。比如要去专访一位学者,你能不能连他的书都没看过就上门提问呢?被不被扫地出门就看他的脾气和你的运气了。没有人需要花时间忍受你毫不专业的问题。采访稿和前面说的文章当然不同,写新闻就不需要评论,写评论才要有自己。

不论以什么身份,专栏作家也好,记者也好,统说文字工作者好了,读者看到你的文章都会假设你对于你写的东西是非常熟悉的,而不只是一知半解的状态。所以现在有很多对记者的批评,什么都不懂还写文章。所以越来越多的专业类记者加入到新闻工作者当中,比如财经专业的财经线记者和自然科学专业的科技线记者。你不对自己要求严格,总有人会来对你要求严格。

记者的好文章里别人的「货」占比高一些,记者要做的是如何整理和呈现。作家的好文章里就基本上是自己的「货」啦,人生经验,所看、所想、所得等等。啰嗦了这么多,不过想感叹一下写好文章不容易,要做的功课太多。写出所谓「有干货」的文章,必须得先自己「有货」啊,不然谁要来听你毫无信息量的唧唧歪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