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纽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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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样算是了解一座城市的最佳方式。有人说必须要住上一阵子才能了解,可是拿纽约为例,住在上东区和法拉盛想必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如果把人类对一座城的了解想象为一个多维的坐标,根据停留时间和体验深浅的不同,每个人在这个坐标上占据不同的位置。当足够多的样本出现,我们对这个城市的了解渐渐丰满。那么,就从纽约开始吧。

拥挤的都市

只去过纽约两次,加起来时间不到一周。数码相机记录了上面那张照片的拍摄时间:EST 2013:05:24 10:22:55。我对纽约的印象就像这张照片:拥挤的、黑白的。2010 年曼哈顿区的人口密度为 25,846 人每平方公里,是全美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做下对比吧,2012 年,北京最密集的西城区,25,469 人每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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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 (City of New York) 有五个行政区:Manhattan, Bronx, Brooklyn, Queens 和距离它们有点距离的 Staten Island。如果你常看美国影视剧,应该对这几个区有一些刻板印象:Manhattan 住着有钱人、Queens 多移民、Brooklyn 多嬉皮、Bronx 为黑人区。

纸上纽约

关于纽约的文字很多,但最有名的一定是 E.B. White 老师的《Here is New York》。也正是重读这篇文章,让我有冲动要写这座城市。其实我哪有什么资格和立场讲纽约,权当是一个过客的「行前攻略」罢。

回到《Here is New York》,虽然这篇文章写于 1949 年,但很多文章里对这座城市的描述到今天也还适用。比如文章里说,纽约像是由各个小社区集合而成的城市,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则。

66 年过去了,纽约每天都有新的变化,但很多社区的文化氛围依然维持了很久之前的样子。比如 Manhattan 的上东区 (upper east side, 中央公园东) 一直都是被上流社会的人群占据,而上西区的人则多被认为是年轻文化精英的聚集地,当然,这与哥伦比亚大学在这个区域有关。Greenwich Village 依然如 1949 年一样,是一个较专注于艺术的区域。

舒国治在有篇文章把纽约唤作「外地人的天堂」,大意是说作为过路客的我们只是看到纽约外表的光鲜亮丽而体会不到当地人的一些挣扎。摘一段感受一下:

他不知道Hell’s Kitchen在哪里(虽然离他住的旅馆只隔几条街),也有些公司朋友住在 Tudor City 这个四十二街东边尽头的公寓群裡,但他去过连许多纽约客都没有去过的自由女神像脚底。他不但去过有名的中央公园、华盛顿广场公园,还去过格拉姆西公园(Gramercy Park)这个只许左近居民用钥匙才得进入的「私园」;但即使如此,他仍然不知道这个尊贵雍容之区旁边存在著不少供穷苦老人栖身的 SRO 长期旅舍(Single Room Occupancy,单身旅舍,有的人一住数十年,每月付八、九十元,房间只容一床,往往臭不可堪)。

—— 摘自《外地人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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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多少移民驶入纽约港、看到这座自由女神像,他们操着不同的口音大声喊:America!多少人的美国梦开始于此。常有人说纽约的魅力在于她的包容性,所以我们用「大熔炉」来形容她。包容是一个很温柔的词汇,事实上,纽约的包容更多的表现形式是她的不在乎。不同种族背景、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不同个性的人们通通都聚在这里,再奇怪的你,也变得稀松平常。一切的行为都脱离了传统的束缚。所以 E.B. White 在《Here is New York》里说,对纽约最常听到的概括是:「It’s a wonderful place, but I’d hate to live there.」

艺术纽约

纽约最不缺的或许就是艺术家。艺术家是国内的翻译,英文是 Artist, 更准确的翻译或许是「手艺人」,这点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也提过。书里还提到 80 年代画家们租不起曼哈顿的 Loft, 所以开始往南移动,也就是 Chelsea 区,位置在上西区南边一些。2004 年纽约政府花 5,000 万美金将废弃的铁轨改造为现在的 High Line Park, 成为文艺青年去纽约的必观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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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lsea 区街头有各种的涂鸦,几乎每条街都有画廊。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第一篇就讨论了艺术家与画廊的关系,而且书里他一直强调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需要艺术,艺术需要钱,很多很多钱。」他说他留在纽约,是为了可以随时看到那些画,大都会博物馆、现代艺术博物馆 (MoMA) 等等。80-90 年代的纽约,接纳了很多华人艺术家,那批人中包括李安、姜文、冯小刚、陈凯歌、艾未未、顾长卫、北岛、谭盾等。

大都会和 MoMA 各去了两次,每次都是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却仍然有很多没有看到。突然开始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趋之若鹜地想要去纽约,为什么那么多艺术家再挣扎也要坚持在纽约,为的就是这些精神食粮吧。除了画展,纽约还有数不胜数的话剧、音乐会可以欣赏。下班之后能听一场爵士,光是想就觉得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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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纽约

说起大都会博物馆,门口的台阶在美剧《绯闻女孩》中出镜率颇高,是 Queen B 跟她的小跟班儿们商讨计策的根据地。在纽约,好像随便找一个人拍照都可以拍出些故事。一个证券交易员这么做了,他辞了工作用相机拍下住在纽约的人们,发在脸书和 Tumblr 上。后来他的照片集结成了一本书,叫作《Humans of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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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着可能性的城市。2011 年跟艳姐一起来这边,她去 Soho 区逛街 (Soho 有很多独立设计师的店铺,常能偶遇时尚圈的大咖),我一个人在 Chelsea 区散步。八月的纽约,有风有树荫不觉得热,路上没什么行人,不知不觉我从 Chelsea 走到了 Greenwich Village,遇见《老友记》中那栋剧情转场时常出现的楼。

有很多美剧的背景都设定在纽约,其中包括情景喜剧《宋飞传》、《老友记》、《老爸老妈浪漫史》、《破产姐妹》(背景设定在布鲁克林的 Williamsburg 区),还有经典剧集《欲望都市》、《广告狂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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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们是偏爱纽约的,因为她的多元简直就是故事发酵的好地方。从伍迪·艾伦到马丁·斯科塞斯,再到在《纽约,我爱你》中合作的 11 位导演,再到话唠三部曲女主角朱莉·德尔佩自导自演的《2 Days in New York》,每个人心中似乎都有一个纽约故事。然而,或许是因为对早期的电影记忆不深,反倒是提到纽约,总想起凯瑞·穆里根在《Shame》中演绎的那首《New York, New York》,性感而动人。纽约,The City that Never Sleeps。

一座城太难讲述,写了删删了写,我终究是给自己挖了个坑。不管了,写都写了。至于看没看完、喜不喜欢,是你的事了。